這個詞兒,最近很夯。薛香川秘書長如是說;林姓委員也是這樣講;廈大傳播學院張院長台南孔廟跌倒事件,媒體也如此地評斷。
其實很久以前,這個詞兒就一直在台灣政壇上、國會殿堂裡,一再被提起,在那個媒體報紙上充斥著「民×黨」或「×進黨」的年代;在那個一提到民×黨就一臉的鄙夷憤慨,自稱是「傀儡主播」的老三台年代。
一再被教育,君子動口不動手、君子無爭,必也射乎。也沒錯,前提是大家都是君子吧。只是,對「君子」的意涵,該如何決定?同樣地,「暴力」又該如何定義?
以身體、言語粗暴地對待,當然是暴力。而以人數濫用程序粗暴地對待競爭者,是不是也是一種暴力?
民主,以人頭決勝負。多數決,本來就是一種掠奪手段,贏者全贏,輸者全輸。透過教育,我們誤認為多數決一定具有正當性或合法性,少數服從多數成了一種品性,但說穿了也不過是順民性格的塑造而已。也就是如此,程序的濫用就一直被忽略。當年,那個萬年國會的獨裁年代,有人跳上議事桌,就為了突顯了此種盲點,也讓許多謙謙君子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暴力」黨!
時空依然流轉,來到2008年,台灣國會一黨獨大,多數暴力的極致達到顛峰。薛香川說:「民×黨是暴力黨,多年來一直都沒有改變。」是的,當多數暴力臨頭時,少數者應該如何?生死關頭,依然是必也射乎?當年,對於國會問政是以跳上議事桌方式來進行,多數人不以為然,但事實卻印證了,正因這種問政方式,讓台灣萬年國會改選,國會黨團協商制度於焉確立。
「暴力黨」,如果是國會少數黨無法脫卻的負荷,正是因為國會絕對多數黨的輕蔑制度,濫用多數決程序所致。
你以為民×黨是暴力黨,無言以對,但那種暴力是手段,不是本質。
但如果你說×民黨是暴力黨,那就不得不舉雙手雙腳表示贊成,因為你終於看透了暴力既是它的手段更是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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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黨
October 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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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comments:
民進黨會變成國會少數,你以為是誰造成的?國民黨?台灣同胞?還是民進黨自己不長進?
長仔落選你以為是馬英九露內褲譁眾取寵造成的嗎?還是民進黨面對各種例如貪腐問題、民粹操作的問題選擇的手段令百姓失望?你以為很多人很想投國民黨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阿扁還能當八年總統?
現在2008年怪人家國會席位多叫暴力,那你就是選擇鴕鳥不去面對阿扁的八年的執政的弱點跟缺點以及否定民進黨與台灣人二三十年的民主奮鬥,現在的年代,並不像是20年前萬年國代人民無法選擇,國民黨不只獨大,還利用很多違背民主的操作手段迫害民主,所以民進黨即使有人才有論述,但是只能利用跳桌幹譙乎老國代巴掌,遊行集會搞遊行的方式讓人民發洩心中對於假民主的不滿,我認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今天呢?阿扁也做八年了,難道立委選舉民進黨當選寥寥可數是國民黨很好造成的?你相信我都不相信,難道長仔落選難道是人民被國民黨押著一定要選馬英九所造成的?經過民進黨二三十年的努力,加上八年的執政,你還這麼認為從去年立委選舉到總統大選跟「人民的選擇」不能畫上等號?
我想你的思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把二十年前的不合理不民主的當下時代狀況,卻套用在現在不合理條件已經不存在的民主2008年,用二十年前的國會多數來類比2008年人民一票票選出來的國會多數,尤其前八年還是阿扁執政,如果都選輸了,能怪誰?怪國民黨獨裁?政府機器在民進黨手裡,獨裁啥?操作啥?
所以你還認為國民黨國會席次的多數是國民黨造成的暴力?還是人民自己選擇暴力?還是你永遠不想承認的確是民進黨真的有不足的地方讓百姓無法選擇?時代在變,拿20年前套用到現在,不合理也不恰當,尤其當八年執政過的民進黨無法被多數人民選擇,要檢討的是自己,不是還用二十年前的時空來解釋現在不入流的粗暴手段,當自己不讓民意肯定陷入少數劣勢,卻先指責多數的程序不正確而利用極端跟真正的肢體暴力,我想,大家的心中只覺得無奈跟嘆息,而不是同情或認同。
是...您說的甚對...我無言以對
『國民黨不只獨大,還利用很多違背民主的操作手段迫害民主』
現在還是一樣呀!
如果被叫暴力黨可以換得一個正常的國家,那又何妨!
樓上說得也對...我還是無言以對...
但想說一點:民進黨從來就沒有一天曾是國會多數黨...所以"民進黨會變成國會少數"是不存在的...因為它一直就是少數而不是2008年才變成少數...
現在還在選後那「民進黨選輸要自我反省不要怪東怪西」云云就免了吧。再怎麼說要反省也是民進黨的握有權力的人要時時刻刻謹記在心的,關部落格格主個P(對不起,我暴力人)。
所謂「時空錯置」是吧。一樓老兄或老姐你完全搞錯了呀,最最最時空錯置的,就是那「暴力黨」三字啊。
老兄或老姐或許認為喔,民主不開放的時代,「暴力黨」猶可為,但政治自由已經達成了,「暴力黨」不可取。是這樣嗎?
事實是這樣吧:「暴力黨」這種專制輕蔑無俚頭毫無反省兼暴力的標籤,正是在那種專制輕蔑無俚頭毫無反省兼暴力的時代,才有可能被合理化吧?我們譴責暴力的行為、我們譴責暴力的言論、我們譴責暴力的心態,但什麼時候我們可以說一個黨是「暴力」的?這麼輕易地把不屬於自己的政黨說成一個毫無可取只剩暴力的集合,不就是一種極為不成熟政治行為的表現?除了那種真的是以暴力作為集體行動準則的團體--例如黑道、或例如完全沒有政策主張的法西斯--,什麼時候會這樣就脫口而出這種簡單的政治語彙?這麼輕易的說一個政黨是「暴力黨」(或不要說「暴力黨」好了,「玩笑黨」、「貪腐黨」、「幼稚黨」隨你怎麼說都可以),不就是因為「我知道我說了你也拿我沒辦法」?不就是一種從來沒有要瞭解別人的心態?不就是因為一種自恃無恐的政治力量?
假如過去威權政治支撐這種不成熟的政治語言,那麼為什麼在我們這樣民主成熟的社會裡,還能運用這樣的語言啊?一樓的老兄或老姐,請你告訴我吧!
當然,為了一樓老兄或老姐的需要,也要說一下,這種專制輕蔑無俚頭毫無反省兼暴力的標籤,民進黨也很愛用。不過各位知識分子先進早就看穿民進黨的這種操弄與激化分裂的本質,完全不會被它迷惑。所以它一直沒辦法成為真正的多數。這也是在各位知識份子先進的領導之下,所擁有的可貴民主成果呢!
就不才的看法而言,
濫用程序暴力的行為,是存在於法規範所允許的事情裡,所以即便有再多感慨不滿,說在多選民素質的提升,但看清事實來說,台灣現在哪一黨出來的立委,是全部素質佳? 既然程序暴力是法所允許,即便在無奈,也只能用選票去改變,但那是政治的問題。一個黨假如無法奪得多數的票,那他也必有可惡之處。
肢體暴力本就該譴責,與被打者國籍、立場、信仰無關。
"濫用程序暴力的行為,是存在於法規範所允許的事情裡"??
哈!!!謝謝您的寶貴意見及特別見解...
或許該說 立委諸公們(或者該說某多數黨)
程序的濫用上,不知道有無條文可以真正制裁?
雖然不才的說法推論不夠細膩,但是假如只具宣示性,甚至幾乎只是具文的條文,而無法制裁濫用多數暴力的話。
那麼對不才對國家寄望的私人情感來說,也推定那是法規範所允許的範圍。
也不是什麼特別見解,不才只是剛好可以維持自己生活的死老百姓。
我不懂法律,只知道謀財害命(玩笑話)都來了,好像也沒有什麼更大不了了吧?
所以,您認為為了表達出少數的聲音 即使使用暴力也無妨?您認為比較起多數的暴力,直接的肢體暴力無足輕重?甚至不該被指責?
什麼是暴力的本質?用這些似是而非的詭辯又想表達些什麼?要是以前戒嚴時代,民X黨的參政權被打壓,爲對抗不公平的國會多數,採取必要的暴力來讓聲音被聽見,或許可以理解。但現在呢?人民有自己的投票權了,選舉也是民X黨主政的時候辦的,被"多數"選民用選票否絕的黨派,只能說他自己做的不好,你又把話題扯回當年那個時代做什麼?難道是想說明暴力黨的個性已經根深蒂固,即便時代流轉,也只會用暴力來表達意見嗎?
我承認多數決有它不足之處,多數人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少數的聲音也不該被打壓,但現今的民主制度下,這是我們唯一能遵從的規則,畢竟多數決的本意,就是找出一個"主流",讓一個團體能夠決定它的方向-由多數人來決定,與其抱怨制度的不公,為何不捫心自問,爲什麼被多數給捨棄了呢?
歷史給我們教訓,爲的是讓我們不要再犯,不是讓我們永遠抱著過去的仇恨。但就是有些人,老愛把歷史的傷口一再撥開,藉此製造族群的對立,228、戒嚴,這些過去的事情一直翻出來,讓大家的砲口向內,不讓人民向前看,向世界看。這就是民X黨的敗因!
最後,再補充一句,很多事情,時間到了就會發生,旁敲側擊的推手固然功不可沒,但別太自大了!!
A.S.先生:
如果我同意,比較起多數的暴力,直接的肢體暴力並非無足輕重,更非不該被指責,你能不能暫時把目光從暴力移開,好好看一下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好好想一下,推動這些群眾的,是怎樣的思想或情感呢?
巴黎人民圍攻巴士底監獄,開啟了法國大革命,你要譴責巴黎人暴力嗎?1895年的臺灣人幹掉了日本的能久親王,你要譴責他們暴力嗎?
好,回到現代來。WTO到哪開會都會引來抗議,都會爆發警民。哪個像樣的國際媒體對「暴力」窮追不捨?誰會問「反跨國資本就能動手嗎」?
不要因為扯上「民進黨」,就一股腦地把暴力黨、撕裂族群、炒作悲情這些套語倒進來。民進黨沒有那麼厲害,能無中生有生出這麼多群眾,它也沒有那麼偉大,根本沒有「民進黨等於台灣人,台灣人等於民進黨」這回事。
A.S.:
您的通篇大論中,除了"自大"及"詭辯"外,倒真是沒有可取之觀點
To Gaius:
您所說的法國大革命跟能久親王遇刺,因在下學識淺博,未能窺其全貌,所以不便跟你討論。但有一點我是肯定的,歷史絕對是勝利者寫出來的,請你試想,今天要是法國大革命失敗了呢?要是台灣今天還在日本的統治之下呢?那大家會對於這些事情投以崇拜英雄的眼光?還是他們只會成為歷史中的罪犯?
至於您大作中的第三四段我就有點看不太懂了,還請不吝指教。
To YSL:
反唇相譏是很簡單的。要是你只能說出這種程度的話,那就這樣吧!我也無言以對,哈!
A.S.:
有程度的話...你聽得懂??
你可以說人"自大""詭辯"...我竟不能回敬???
無言以對???根本就不歡迎你!!!了吧!
合理的方法以及手段才是能歷久不衰的作法,要檢討的是如何使自己更好,而不是檢討別人哪裡做的不好...這次的手段我認為不是必要,一定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表達自己的立場,而表達立場並不是在作批評,以上留言也只是一直在針對雙方的缺失再做討論,要先從自己不可取的行為先看起,這不是一個比較,而是單方面的檢討...省人必先自省,唯有讓自己變的更好,才是人民之所屬,才能有更好更良性的競爭!
樓上不知名的先生或小姐:
這篇是寫在10/24...所以跟11/06沒有關係(如果我沒誤會你的意思)
謝謝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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