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特別費案第一審結果,今天宣判了:無罪。
真是太好了。按往常慣例,這一邊說要「尊重司法」;另一邊則說「司法已死」。雙城記開頭的那句名言,頗具真理,也可以拿來套用-這是司法史上最光明的一天,也是最黑暗的一天。
臺北地院三位承審法官很用心、引經據典地,努力說明了特支費中「領據核銷那一半」的法律性質是:實質補貼!這實在不能再嫌了!喂,是從宋朝的啥「公使錢」、「公用錢」開始談起及論述ㄟ,雖然沒說到元、明、清部分,稍有不足,但如果因為這樣就還要說法官們不用心,就真的是夠扯的啦。
這樣的判決,除了還給馬老大清白,值得歌訟讚揚外,馬老大也可以再添幾筆政績的記載:1. 替臺灣6000多名領有特支費的公務員實質取得「加薪」的法律上地位。實質補貼說,就是領據核銷後就算使用了,用途不限也不管。講白一點那就是薪水。所以,以前把沒用完的退回的公務員們,不要只會說自己笨或自己不屑,該是你的薪水就是你的,記得去跟政府要回來;以前因領據報銷而被起訴、判刑的公務員,記得趕快聲請再審,順便請求冤獄賠償或國家賠償。
順便廣告一下:記得找律師辦,尤其是馬老大的律師團成員,可能會貴一點,但是值得。當然也可以找不才我。
2. 替臺灣6000多名領有特支費的公務員,解決了可能遭受追訴、審判的風險。馬老大以己身陷於可能被判10年以上,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之風險,解6000名公務員之倒懸。這當然是一筆政績。
3. 讓臺灣的民眾瞭解無論怎樣都得必須學著如何「尊重」司法及瞭解職司正義天平之司法者的語言,跟一般人使用的話語是不同的。
4. 讓橘黨認為:司法重見陽光。
5. 最主要可能改變臺灣的刑法理論,尤其是犯罪論,使其趨於容易理解及閱讀。管他三階或二階論。沒有犯意,就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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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真的是馬老大的政績!
August 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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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comments:
好偉大喔~
繼蔣光頭之後,中華民國又一偉人 -
馬的真偉大!
以後他也會有銅像的...
農曆七月發生這種事。。。
真的是見鬼了。。。
HaHa....
老師您好:
看到最後一段,改寫台灣刑法理論的說明,我笑了!哈哈!(謎之聲:原來台灣司法實務還是採故意說,不是十六條修法說明的責任說,恩、會不會是另個學說與實務的爭點?)
齊寶錚在地獄說,被馬英九陷害了,要抓馬英九去地獄陪它.
小白兔:
實務比較大啦...
臺灣共和國:
對齁
齊先生好像就是馬老大移送的!!!???
馬英九:謝謝指教
我什麼都沒說...XD
來跟老師請安 <(_ _)>
替可乖...
不過你這樣突然冒出來...
是會挺嚇人的
XDDDDD
PTT鄉民語:
要諷刺馬X九請說:謝謝指教
要諷刺陳X扁請說:不會說謊
要諷刺周X瑋請說:^ __^y
以上言論非個人立場,恕不負責
柚木::
早知道啦...
是說你好久沒來留言
突然冒出來
嚇了我一跳...
老大,
雖然很多人對這個判決非常不以為然,但是在黑米還有人大讚此判決非常好,而且還提出許多專業的法律見解,對於我們著些不懂法律理論的老百姓,總覺得法官都可以把黑得說成白的,看得還真是迷糊阿...
判決好不好??
是各取所需啦!!!
訴訟一定是有輸贏
輸的一定說判決爛
贏的一定會說判決好
法律人最無聊
講半天還不如法官一句話
明知道還一直講
不是無聊嗎
現在說一審判得好
到二審如果翻盤了怎麼辦??
法律人說的法律見解
有興趣就聽聽
當練腦筋急轉彎
看到柚木我楞了一下XDDD
其實我的名字來源是這個XD
http://0rz.tw/142UM
好像真的很久沒來留言了XD
又是新的一年,老師辛苦了 <(_ _)>
Teak:
以後改叫你粉紅貓嗎??
日本以前有個權威民法學者叫柚木馨
不然以後改叫你柚木慧好了
X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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