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駕一切的第四權!

August 1, 2006

不可立法侵犯的第四權-新聞自由,在目前的台灣,是唯一可以和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併立之超級權利(力),凌駕於司法、行政及「人權」之上。

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前的「三立朱文正事件」更說明了一切。媒體幾乎一面倒的批判台北地院的法警。台北地院發言人劉壽嵩法官出面說明:「法警是因為朱文正踹人並口出惡言,所以才加以逮捕」。三立電視新聞主播卻只一句話:「那是法警的片面之詞」。偉哉!媒體審判,表現到極致。而行政院新聞局的鄭局長更是說:媒體的採訪權應該受到保障。司法及行政,在第四權的威迫下,不敢吭聲。

三立電視那位什麼的業務經理,更是大言不慚地說:「全世界那個國家對於被告是如此禮遇?竟然要保護、護送一個已經開完庭且已經離開法院的被告」。言下之意,「被告」該死,當被告離開法院,活該要讓媒體記者折騰,因為在媒體眼中,「被告」是無人權的。

媒體對於趙建銘的好惡,表現在對於趙的45度仰角上,可真透澈。驕傲!因為我已經大聲地嘶吼叫你發表意見,你卻不甩我!在檢察官、法官面前,被告有保持沈默的緘默權,在媒體記者前呢?沒有。不說,媒體替你說。

媒體對於吳淑珍的挖苦,也到了不能理解的地步,吳淑珍母親向記者潑水事件,媒體主播竟說:「吳淑珍、吳淑珍母親、跟女兒的脾氣一樣火爆,真是一脈相傳」云云,真是一刀見骨,血淋淋的。但媒體的沒有自省能力,卻也讓人見識了。

一個八十好幾的老太婆,已經說了不要擋她路,不要拍她。媒體不管,老太婆發脾氣了,卻被說火爆!一個母親已經跟你媒體說,小孩只是參加戶外教學,不要拍、不要影響他學習,媒體不管,母親生氣了,也被說火爆。在民主先進國家,當事人說不接受採訪、拍照時,記者會予以尊重。在台灣,不行,你不給我拍,不接受採訪,上頭老大會罵我,新聞臺上會開天窗,所以不行。

在媒體前,即使媒體是多麼的不合理,是多麼藉著知的權利大帽壓你時,都必須謙虛、必須不生氣,不管你是誰。媒體,偉哉!凌駕一切的第四權。人權是對國家主張的,不適用於媒體。因為誰叫你要成為被告?誰叫妳要生了個第一夫人的女兒?誰叫你老爸要選上總統,妳還為他生了「金孫」?一切都是活該。

黃越綏女士在她主持的台灣大解碼節目中,曾說過:「在台灣開過車,在全世界那個地方開車都沒問題;在台灣碰過媒體記者,以後碰到什麼樣土匪,你就可以不用怕了!」聽了有點好笑,但更多心酸與害怕。

有人也是這麼講:
Gaze Me & You:法警媒體衝突
哈囉~ 馬凌諾斯基:[碎唸]檢察官加油 vs 新聞自由
我呼吸我感覺我存在:官官相護的共犯結構
龜趣來嘻:殺雞不足以儆猴

值得一看的另種觀點:
7382:Let the Shot Speak
Danilo Raynor's Blog--PTT 媒抗版:憎恨不應該影響你的判斷力

11 comments:

呆子 said...

所以你就相信法警說的?以媒體的記錄來看,你也不是犯了偏見?因為確實這個人不是打人的人,鏡頭已經說明了,還有人不相信?

媒體確實有其惡劣之處,但是法警與媒體的爭執,我們不應該聽信一面之詞,但是你卻因為厭惡媒體而單方面做了判斷,這不是很好笑嗎?就跟那個主播一樣,二造都是一面之詞,我們該用事實做判斷,讓自己的憎惡影響自己的判斷,我們豈不是和我們批判的人一樣嗎?

Y. S. Lin said...

謝謝您的留言!!XD

首先 我沒說我相信法警的話!!

法警打人或執勤過當我也不贊同

其次 這篇網誌想說的就是您說的"媒體確實有其惡劣之處"

對媒體我沒有厭惡 能成為第四權有其必要性
沒有媒體也就沒有民主社會

而我比較在意的是媒體有沒有濫用第四權??
媒體有沒有注重人權??或是起碼的尊重他人??

呆子 said...

嗯,沒錯。

第四權是必要的,但是台灣媒體的惡質競爭似乎比其它國家來得激烈,這不是好事。

(還有,就算是用抵制的,我覺得惡質的媒體還是可以活下去,呃……台灣奇蹟)

瓦特比 said...

自從台灣有了有線電視之後,
新聞台的數量及密度顯得太高,
導致惡性競爭,
有線電視的生態也應該改變,
不要用單一價格塞一堆垃圾頻道給我們,
讓我們有選擇的權利,
或許劣質的媒體就會漸漸被淘汰。

Y. S. Lin said...

瓦兄::
怎辦呢??
以後應該會慢慢改善吧!!!

annpo said...

其實~我的想法也和林老師相同,雖然覺得朱文正太慘,真是太倒楣了,但也非常不爽媒體的口誅筆伐,言必稱什麼新聞自由。明明就是一團亂。

以前當記者時,總是看到為了搶畫面,攝影記者打架的事。媒體太多,又不自律,才是大問題。扯什麼新聞自由啊。

Y. S. Lin said...

阿潑小姐::
稱老師有點重。謝謝妳。

新聞自由是唯一不受監督的權力(即使有閱聽人協會,但沒有作用。NCC好像也不管這一塊)。所以自律就真的重要。
而更重要的是它必須自制自抑。才能在享有無上權力之同時,尊重跟維護人權吧!!我想

hayashi said...

不明白為什麼媒體認定台灣人喜歡看各式各樣狗屁到灶的新聞?像我這樣盡可能不看新聞(重大新聞除外)的人,應該大有人在吧!

以不看來做為抵制,對媒體來說不痛不癢.如同樓上瓦兄說的,需要有選擇的權利,劣質的媒體才有可能被淘汰.希望這天早日到來,不過老實說我很悲觀.

Y. S. Lin said...

hayashi:

是有許多人拒看有線電視
廢業青年正在推行這個運動
有興趣可以看看
(http://sdkfz251.blogspot.com/)

付費選看節目應該會實現的 趨勢是這樣在走

cashmere said...

現在的新聞已綜藝化,說在報新聞不如說在演新聞來得貼切;一個濃妝的人在主播台上講話講得快吐血,搞不清楚她倒底在棚內還是現場;語助詞一大堆.前面焦點新聞報完,再來就是各台的獨家,尤其是所謂生活資訊的那種,實際上是廣告.
新聞可以冷靜一點,冷靜不代表冷血,每每看新聞(除了非營利電視台)血壓一定爬升.更可恨的是看到新聞錯誤,而且是明顯的錯誤,有時想想,出去吃飯時,哪家店不是放五十幾台那些頻道?可是這麼可恨的新聞,卻影響大多數人的閱聽,為什麼會這樣?
老師談到付費看節目是未來趨勢,我相信這在電影台或國外頻道是可行的,但新聞這方面有點難,因為可能付費台會活不下去,台灣大鍋菜吃久了,我覺得要花更多錢看新聞,不太容易.就之前的經驗,也許我們對這樣的事情有意識,但更多人是無所謂的,蘋果系列進來後,各大報不是還嘴硬什麼自己的新聞堅持;現在呢? 自由時報變成圖片剪貼簿,中國時報也會出現屍體的清晰照片.可以對比來想像電視媒體.媒體自制在它們眼中只是一條價值低的新聞.
要期待多數閱聽人改變或媒體能自制,真的要等很久,多久?可能輔大二百年校慶吧.

Y. S. Lin said...

cashmere::
現在不是還有啥"新聞夜總會"嗎??來賓說了什麼事 就馬上來段VCR 明顯地是彩排好的談話新聞性節目 當媒體人(尤其是資深還過金鐘獎的媒體人)把新聞當成綜藝節目來作 嘻笑怒罵 竭盡所能的嘲笑 她就同時喪失作為一個媒體人的資格 我想

我總是相信正反合理論
以前台灣新聞很貧乏地只是政令宣導
所以發展到現在的腥色羶
而會不會走回比較中庸?
我想會的
雖然可能是輔大200年校慶時

新聞性節目是不太適合以收費來經營 因為本身應該不具或不濃厚商業性 也有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問題
可是 還是會被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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